新华社香港4月21日电 为防止人群聚集,香港特区政府日前出台措施,规定酒吧和酒馆暂时关闭。一名36岁无牌酒吧负责人在“停业令”下违规营业,21日在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两个月,成为措施实施以来第二宗判刑个案,也是刑罚最重案件。
案中其余两名酒吧职员,也因无牌卖酒被判入狱14日,缓刑1年。
香港警方19日凌晨到屯门一工业大厦内巡查,发现有18名客人在一个面积约100平方米的酒吧内聚集消遣。警员当场将酒吧负责人和两名职员拘捕。
酒吧负责人承认无牌卖酒并得悉政府禁令,但急需用钱,所以犯案。三名被告求情希望法官给予机会,裁判官表示,酒吧负责人得悉条例实施,仍然选择违法,所以判处酒吧负责人即时入狱两个月,涉案啤酒全数充公。
香港特区政府规定,从4月3日起酒吧和酒馆暂时关闭14天。8日特区政府刊宪规定酒吧和酒馆暂时关闭延至4月23日。特区政府21日又宣布,相关规定将再延长14日至5月7日。违反规定者即属犯刑事罪行,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。
“停业令”下首宗判刑个案涉及尖沙咀一酒吧负责人,他因违规营业,4月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7天。
来源:新华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