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表示,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的技术指引,4月已向业界发出草拟本,预计7月前完成最终修订;并通过工作坊等渠道,协助业界在宽限期完结后,履行营养标签的法例要求。
周一岳今天(6月25日)在立法会书面回覆议员方刚的提问时表示,每年销售量不超过30,000件,以及没有作出营养声称的预先包装食物,进口商或制造商可向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申请豁免,毋须遵守营养标签的规定。
食环署处理每年的申请豁免数目时,考虑的因素包括市面上的产品数量、涉及的进口商或制造商数量、「相同版本」食物的定义,以及业界提供的资料等。
豁免制度的收费,主要包括处理及审批申请的职员薪酬、部门开支及行政费用等成本;并按照一贯的成本计算准则,以及收回成本原则计算。
周一岳表示,由于申请的审批工作由食环署负责食物标签的人员执行,当局毋须投入资本开支,预计有关申请的成本每年约300万元。